公司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制订或修改后,应当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一旦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是不能被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的。

有一个案例:小王在工作期间在网上与好友聊天,被公司的人事主管发现。几天后,小王接到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被告知因上网聊天,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章制度,所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王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根本没见到过该员工手册,也不知道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经过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已向小王履行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企业如何将规章制度向员工进行公示并保留已公示的证据?

常见的公示做法有以下几种:

第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并表述《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已经收到并详细阅读,且愿意遵守履行;

第二、在企业的公示栏全文张贴告示,并经过公会见证;

第三,将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或者决定向每一个员工发放并签收;

第四,组织员工参加规章制度培训班并考核结业;等等。

无论哪种公示,目的都是在于让员工知晓,以便在实际劳动过程中遵守执行。

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公示的证据要体现出两点:(一)劳动者已经知晓该规章制度;(二)劳动者所知晓的规章制度同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内容一致。